客船管理規則|第 89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5-05
航行海上客船除按前條標準置備淡水外,並應按照該段航程所需時日,以全船人數,每一百人每日所需飲用淡水二十五公升加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