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第 95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5-05
航程需時三日以上之國際客船,所有房艙乘客,均應在餐廳內用餐,該餐廳應能容納全部房艙乘客二分之一人數以上於同一時間內用餐。 航程需時未滿三日之國際客船及統艙乘客,得免設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