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31 條|推動促參|法|生效中
第 三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21
金融機構對民間機構提供用於重大交通建設之授信,係配合政府政策,並報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者,其授信額度不受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二條之二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