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 15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6-04
甲板上裝載、甲板上覆蓋裝載或甲板上室內裝載左列危險品時,應採用防水性之容器及包裝: 一、毒性物質。 二、易燃固體及遇水或空氣能變成危險之物質。 三、氧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