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第 61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六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6-08
輪值艙面部門之通用乙級船員秉承大副或當值航行員之命,於船舶航行在港時擔任當值,從事船舶清潔、保養及裝卸貨物之準備事宜,必要時須協辦事務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