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第 85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6-08
船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嘉獎: 一、處理事件有顯著成績者。 二、服務三年以上,工作努力,並無過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