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 42 條|港務|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二 節|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3-04-26
委託人應將危險物品包裝件,妥善包裝牢固,依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Code)規定進行相關標記及標示,並委由棧埠作業機構妥為儲放,必要時得由有關機關派員會同檢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