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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5-5 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5-5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八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9-18

內容

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國際客運定期航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消費者保護措施: 一、建立航班異常處理機制。 二、提供服務專線電話。 三、建構網路交易平臺,並提供運送條款。 四、依交通部公告之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提供相關資訊。 五、依附件十規定揭露勞資爭議進程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 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國內定期航線者,準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經營客運包機或定期貨運航線者,準用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相關法律條文 -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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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5-1 條(第 35-1 條)
  •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5-2 條(第 35-2 條)
  •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5-3 條(第 35-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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