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第 6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4-11-30|最後修訂: 2023-11-30
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許可文件及第三條所定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繳納審查費;其應換發新證者,並應繳納證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