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法|第 5 條|海岸巡防|法|生效中
海洋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9-06-21
海巡機關人員為執行職務,必要時得進行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其職權之行使及權利救濟,除法規另有規定者外,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及第四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