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法|第 10 條|海岸巡防|法|生效中
海洋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9-06-21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查緝走私職務,應將查緝結果,連同緝獲私貨,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及其他犯罪調查職務,因而發現犯罪嫌疑者,應依法移送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