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及檢疫執行辦法|第 2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5-25
植物防疫人員依本法規定執行防疫時,應出示身分證明;證明文件由各級主管機關製發之。 植物檢疫人員依本法規定執行檢疫時,應著制服,並佩帶標誌;其制服及標誌之樣式,由植物檢疫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