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及檢疫執行辦法|第 13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5-25
檢疫人員執行檢疫時,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依檢疫人員之指示,為檢疫物之移動、搬運、取樣、拆卸、檢疫處理及其他有關工作,提供勞務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