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農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1-09-26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辦理規定主要糧食消費之調查、統計,應包括主要糧食消費量、熱量、蛋白質及脂肪攝取量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