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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農?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1-09-26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主要糧食,指稻米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糧食;所稱農戶耕地,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之耕地可供糧食生產者。

📝 內容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主要糧食,指稻米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糧食;所稱農戶耕地,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之耕地可供糧食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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