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131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勞動部|v1.0
生效日期: 2026-12-23|最後修訂: 2025-12-23
雇主於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應填具定期檢查申請書(附表四十)向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