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4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生效中
第 三 章|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v108.06.12
最後修訂: 2019-06-12
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管理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各類衛生標準或法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