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31 條|資源循環|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1
事業廢棄物經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以再利用方式較符資源永續使用方式者,不得以再利用以外方式最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