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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18-1條
最後修訂:
2019-06-12
📝 內容
食品業者使用加工助劑於食品或食品原料之製造,應符合安全衛生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加工助劑之使用,不得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情形。
加工助劑之使用,不得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