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2 條|化學物質管理|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9-03
本法所稱製造,指調配、加工、合成、分裝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之行為。但自行使用時之調配、加工與分裝,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