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6 條|綜合規劃|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2
主管機關收到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應進行程序審查,依附件一記載,確定其程序及書件內容符合相關規定;有未符合者,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經主管機關同意限期補件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