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投資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4-02-28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臺灣地區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農業、工業、礦業、營造業或技術服務業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前...

📝 內容

臺灣地區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農業、工業、礦業、營造業或技術服務業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前項所稱技術服務業,以資訊軟體服務業、產品設計業、產品檢測服務業、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業、環境衛生暨污染防治服務業及經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認可之技術服務業者為限。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