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第 5 條|任用|法規|生效中
銓敘部|v1.0
最後修訂: 2014-06-23
前二條所定年資,指在關務機關及財政部關政單位任職之年資。 前項年資之採計,計算至辦理升任甄審之當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