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第 3 條
最後修訂:
2014-06-23
📋
條文摘要
現職關務人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參加升任甄審: 一、任高級關務員、高級技術員五年以上,所敘俸級達二階本俸五級滿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最近五年年終考績...
📝 內容
現職關務人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參加升任甄審:
一、任高級關務員、高級技術員五年以上,所敘俸級達二階本俸五級滿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最近五年年終考績三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
二、任關務佐、技術佐三年以上,所敘俸級達二階本俸五級滿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
一、任高級關務員、高級技術員五年以上,所敘俸級達二階本俸五級滿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最近五年年終考績三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
二、任關務佐、技術佐三年以上,所敘俸級達二階本俸五級滿一年以上,成績優良,且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