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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9 條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9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06

內容

補助對象向貿易署申請補助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申請書。 二、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申請補助計畫書。 三、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申請補助經費預算表。 四、檢附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證明或章程影本。 五、其他經貿易署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相關法律條文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 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4-1 條(第 34-1 條)
  •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6 條(第 6 條)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10 條(第 10 條)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11 條(第 11 條)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12 條(第 12 條)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13 條(第 13 條)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 14 條(第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