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 27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5-11-04
污水管渠種類及斷面依第四條規定。但公共污水下水道管渠之最小管徑不得小於二百公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