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 31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5-11-04
排放口之設置除依第十五條規定外,其設置位置及放流水之流向,並不得使污水在其附近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