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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第 6 條

📜
法律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3-03-28
📋 條文摘要

車機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車機修造工程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事項。 二、局屬車機年度修護計...

📝 內容

車機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車機修造工程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事項。
二、局屬車機年度修護計畫執行及管制事項。
三、局屬車機零星修護事項。
四、局屬新購車機案監造事項。
五、局外車機承修事項。
六、車機委外工程及勞務規範編擬、估價、品管及驗收事項。
七、車機維修配件查估及申請事項。
八、車機修造工程設計資料、工程圖檔彙集及管理事項。
九、場房設施、機具設備檢查及維修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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