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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3-03-28
📋
條文摘要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行銷計畫擬訂事項。 二、局外船舶、車機維修...
📝
內容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行銷計畫擬訂事項。
二、局外船舶、車機維修工程承攬事項。
三、工程修配單之受理事項。
四、委外工程及勞務之招標、訂約、核銷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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