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第 14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04-05-20
會計室設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 二、預算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 四、採購及出租業務監辦事項。 五、補助款保留事項。 六、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 七、記帳憑證、會計簿籍及會計檔案管理事項。 八、公務統計、調查統計、應用統計分析及統計刊物編製事項。 九、主計人員管理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