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 52 條|農業科技園區|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13
園區事業申請輸往課稅區或自課稅區輸入之貨品,其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出入貨品項目者,應由課稅區業者向貿易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輸出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