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第 2 條|民事|法規|生效中
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8-27
本辦法適用於金融機構或電信事業使用電腦設備,向法院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