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民事
🏛️
Authority
院本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8-27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使用電腦設備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使用電子遞狀系統輸入使用者帳號、密碼,依系統指示登載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一條所定當事人及法...

📝 內容

使用電腦設備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使用電子遞狀系統輸入使用者帳號、密碼,依系統指示登載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一條所定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請求之原因事實、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法院及釋明請求之證據等事項。
二、使用線上繳費機制繳納聲請費。
三、將支付命令之聲請傳送至司法院督促程序自動化作業平台(下稱作業平台)。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