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使用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第 7 條|民事|法規|生效中
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8-27
聲請人使用電腦設備聲請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以單一債務人為限。但數人對於聲請人負同一債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