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第 17 條|漁業|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二 節|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6-01-27
申請遺傳特性調查,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遺傳特性調查計畫。 二、特性說明書。 三、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小組審議完成之證明文件。 四、依基因重組實驗守則規定完成實驗室試驗之證明文件。 五、前條第一項所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