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第 7 條|港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機關應不予核發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已核發者,由管理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因案通緝中。 二、限制或禁止入出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機關應不予核發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已核發者,由管理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因案通緝中。 二、限制或禁止入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