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第 3 條|港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12
入出自由港區之人員及車輛應憑管理機關核發之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並接受警察人員或營運機構保全人員檢查後,始得入出自由港區。 前項檢查方式,得採用科技設施並搭配相關管控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