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第 2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14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