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第 5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1-05-27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家具,指供日常使用之桌、椅、櫥、櫃及床,屬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古物者,不包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