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1-05-27
本條例第五條第十款所定所有權人以其自住房地與營業人合建分屋銷售,包括所有權人移轉土地與營業人及所有權人銷售所分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