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業者管理辦法|第 17 條|農業|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2-27
公糧業者對於公糧包袋應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依其種類分別整理及保管,並依分署指示辦理調撥及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