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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5 條
生效日期:
2024-01-01
最後修訂: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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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營所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登錄、...
📝 內容
營所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登錄、管理相關業務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四、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及記帳士法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五、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事項。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登錄、管理相關業務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四、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及記帳士法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五、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