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第 18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2-01-19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施行。但第四條第十五款、第二十二款及第二十三款,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