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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0-04-01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進、出口郵包物品,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非屬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 二、非屬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出口或禁止輸出之物品。 三、每件(袋)毛重三...

📝 內容

進、出口郵包物品,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非屬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
二、非屬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出口或禁止輸出之物品。
三、每件(袋)毛重三十公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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