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 42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14-11-28
驗證機構應於認可終止後七日內,將所有型式驗證相關符合性評鑑業務案件之完整資料移交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