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 11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5-22
承攬業應設置電腦及相關連線設備,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業務。但有特殊情形經海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