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 12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5-22
承攬業對於所承攬運送之貨物,發現有走私、漏稅或其他違法情事時,應即通知當地海關,並將該貨物及相關資料送繳海關。 承攬業遇有海關調查走私案件時,應切實配合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