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第 4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6-22
判斷前二條之行為數時,應斟酌下列各款情事: 一、違反之動機及目的。 二、違反之手段。 三、違反義務之影響程度。 四、違反義務所致之所生危害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