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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第 4 條

📜
法律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6-22
📋 條文摘要

判斷前二條之行為數時,應斟酌下列各款情事: 一、違反之動機及目的。 二、違反之手段。 三、違反義務之影響程度。 四、違反義務所致之所生危害及損害。

📝 內容

判斷前二條之行為數時,應斟酌下列各款情事:
一、違反之動機及目的。
二、違反之手段。
三、違反義務之影響程度。
四、違反義務所致之所生危害及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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