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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第 6 條
最後修訂:
20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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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依本法有容忍主管機關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之義務而規避、妨礙或拒絕者,以同一日相同行政目的之查核或檢驗...
📝 內容
依本法有容忍主管機關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之義務而規避、妨礙或拒絕者,以同一日相同行政目的之查核或檢驗要求所為規避、妨礙或拒絕,為一行為。依不同法規所為相同內容之查核或檢驗要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