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第 7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16-09-06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得進入藥品製造或販賣業者作業場所,查核及要求其提供相關憑證、文件或資料,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